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》(试行),依据国家计委、水利部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》(水政19927号),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,应进行防洪评价,编制防洪评价报告,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,规范编制方法,保证编制质量而制订,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、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。
售前承诺:我司的报告通不过评审,我司全额退还编撰费用。
售后服务:全方位增值服务,严守商业秘密,免费售后修改。
编制费用:费用与项目所属行业及投资规模挂钩,以具体项目情况而定。
编制周期:周期与项目所属行业及业主提供基础资料的配合度综合相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