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《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》、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精神,优化提高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水平,充分提高各地积极性和主动性,拟实施省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横向补偿。省生态环境厅起草《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。
1.电子邮箱:xiexuesong3@163.com;
2.通讯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
贵州省生态环境厅
3.邮政编码:550002
附件:
《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.pdf
《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.doc
2024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