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2023年6月5日我部共受理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—2023年6月19日(10个工作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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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项目名称(报告书全文链接) | 建设地点 | 建设单位 |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 受理日期 |
1 |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 |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/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|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| 2023-6-5 | |
2 |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 |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/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 |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| 2023-6-5 |
注: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、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。